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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改增后税金及附加会计科目如何核算?

编辑:安顺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9-06-10

1、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,没有了营业税,也就没有营业税的核算了,所以"营业税金及附加"科目名称调整为"税金及附加"科目.

2、新"税金及附加"科目核算内容:消费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资源税、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、土地使用税、车船使用税、印花税等相关税费.

特别提醒:以前房产税、车船税、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在"管理费用"等科目核算,不在"税金及附加"科目核算.

3、企业收到返还的消费税等原记入本科目的各种税金,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,贷记本科目;

企业收到返还的增值税,计入营业外收入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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